有病,不符合事实和法律,全是瞎扯。
都是我被工作逼疯了的产物,别较真。
迪克的日常叨逼叨:弟弟们长大了不粘我了,甜蜜的忧伤。
达米安:我十四岁生日要到了,格雷森。
迪克:我知道好吗,作为一个称职的好哥哥我blablah
达米安:闭嘴然后去收拾行李,我点名要求你跟我去旅行。
迪克受宠若惊。
然后是达米安开车,蝙蝠车,会飞的那辆,当然。
迪克打了个盹醒来发现他们在纽约,一脸懵逼。
达米安:格雷森,和我结婚。
迪克:?!!!你才十四岁???
达米安:在我出生的地方早就可以结婚了。
迪克:然而这里是美国。
达米安:这里是纽约。
有人敲了敲窗子,窗外是双手叉腰一脸不耐烦的塔利亚,迪克吓得炸毛。
塔利亚:吾爱,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,你为什么要我绑架一个法官作为生日礼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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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度了一下纽约州在父母和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可以14结婚(当然是以前的事了。
just随手发疯。